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计划与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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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天津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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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业教育属于公共产品范畴,是公益性事业。为社会提供职业教育这一公共产品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计划与市场相结合是公共物品供给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和整合过程,需要用好计划和市场这两种手段,以消除职业教育提供中的"市场失灵"、"政府失灵"问题。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计划与市场结合的载体。职业学校是国家教育计划下的职业教育组织机构。企业是政府主导下的学校职业教育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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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计划 市场 |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 Plan and Mark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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