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优质学校交流轮岗教师每年至少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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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未晨.教育部:优质学校交流轮岗教师每年至少10%[J].基础教育论坛,201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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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未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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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60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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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优质学校 教师交流 义务教育学校 城镇学校 义务教育教师 教育均衡 统筹管理 中心学校 集团化办学 薪酬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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