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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公共信息获取途径转换问题
引用本文:孟桂荣,田宏伟,毕德强,白晶.浅议公共信息获取途径转换问题[J].华章,2013(20).
作者姓名:孟桂荣  田宏伟  毕德强  白晶
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图书馆,黑龙江 哈尔滨,150500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社会公众信息获取权实现研究--基于网络治理的实证分析”(10D074)成果之一;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泛在信息视角下的网络治理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SYB2012-03)。
摘    要:文章以时下信息传播方式的转换为切入点,梳理了信息传播的三个阶段,分析了不同阶段的特质及信息传播中主体权威的差异性,认为在电子媒介环境下,公共信息获取权的实现面临全新场景和问题,网络立法是虚拟世界规则确立必由之路,在加强网络立法同时,也需关注网络中的道德伦理,注重对公民自身的信息素质的提高,唯此,公民信息获取权利才能实现。

关 键 词:传播方式  公共信息  获取途径  信息素质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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