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阶段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法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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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艳.基础教育阶段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法理研究[J].新课程研究,2010(5):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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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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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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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在基础教育阶段实施教师聘任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缺乏法源性的法律依据、学校与教师之间法律关系不明确、缺乏成熟的教育人才市场、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健全等原因,导致教师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为此,学校应从依法签订教师聘任合同,积极探索聘用管理方式,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等方面改善教师聘任制的现状。同时,呼吁完善教育立法,建全社会保障制度,拓宽教师法律救济的渠道,力求保护聘任制下的教师权益,使教师聘任制真正发挥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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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师聘任制 教师权益 法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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