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视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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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平发,张永红.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视阈[J].教书育人,2007(11):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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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平发 张永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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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中国石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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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过去,高校在学生的管理工作上一直享有着绝对的“主权”,这一隋况在今天依然表现出强大的惯性。但是在依法治国和高校改革的语境下,以学生为主要代表的社会群体的权利意识正日益增强,自1998年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开启高校被诉的先河后,相继发生了1999年湖南外语外贸学院学生状告母校名誉侵权、2000年杨金德诉上海财经大学案以及2001年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等案例,一次次把高校置于被告的境地。高等教育作为中国精英教育的代表,其管理者也应该具备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方式。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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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学生管理 视阈 法律 管理工作 高校改革 依法治国 权利意识 社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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