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榻”不当为“下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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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晨静,余雁舟.“下榻”不当为“下塌”[J].语文月刊(学术综合版),2014(1):7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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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晨静 余雁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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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 [2]安徽无为县文广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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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9月13日,在安徽省无为县无城镇环城北路上,一家比较高档的酒店,在酒店入口的电子显示屏上赫然滚动播放着“欢迎您下塌××商务酒店”的字样。其中的“下塌”当为“下榻”之误。“塌”与“榻”虽形似,然而意义上却有天壤之别。“塌”,《说文解字》未收,《广雅·释诂》日:“塌,堕也。”可见“塌”的本义当为“倾颓、坍塌”之义。而“榻”,《说文新附》日:“榻,床也。”《释名·释床帐》:“人所坐卧曰床。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长狭而卑曰榻,言其榻然近地也。”可见,“榻”本指长狭而低的一种坐卧用具,“榻然”表“低矮的样子”正是由“榻”“近地”样子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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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说文解字》 商务酒店 电子显示屏 无为县 安徽省 释诂 本义 释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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