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式法律教育与大学生素质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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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长城.诊所式法律教育与大学生素质的培养[J].思想教育研究,2003(8):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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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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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区)法学系,1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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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 :“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情况下 ,应该指导学生在观念、知识能力、心理素质方面尽快适应新的要求。增加适应时代发展 ,社会进步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这一精神对于指导目前的“两课”教学 ,意义十分重大。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是老师在台上讲 ,学生在台下听 ,主要表现为重教有余、重学不足、灌输有余、启发不足、复制有余、创新不足。师生之间在课堂上很少开展讨论 ,几乎没有类似于法庭调解、法庭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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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式法律教育 大学生 素质培养 高等教育 道德品质 职业责任 实践能力 学习方法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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