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兼类与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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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仲煊维.词的兼类与活用[J].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9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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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仲煊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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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古代汉语中,由于词义的引申,而产生了大量的兼类词,即一个词兼有几类词的语法功能。如: 《说文》:“军,圜围也。”即古代军队作战,在临时驻地用战车围成圜形的军营,这是本义,后引申为驻扎,再引申为指军队。于是,“军”便兼有名词与动词两种语法功能。甲骨文中有(吉丷一)()字与鼓()字。前者为名词,是钟鼓的“鼓”的古字,后者是动词,击鼓的“鼓”字。后来,“”字废除,“鼓”作为“”的分化字,兼有名词和动词的两种语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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