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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
引用本文:
尤志心.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J].文教资料,2002(7).
作者姓名:
尤志心
摘 要:
考测点导航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属于消极修辞范围。语言表达“简明”,指能够删掉多余的语句,消除歧义,使意思表达得简要明白。语言表达“连贯”的考查,主要指能够调整语句之间的顺序,注意前后照应和衔接。语意连贯要做到:①话题或陈述对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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