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幸福审视——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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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丽.高校教师幸福审视——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为视角[J].宜春学院学报,2014(2):125-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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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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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航空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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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西省2011年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体间性视角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角色定位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编号:MKS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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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幸福是基于一定客观条件而产生的快乐和满意等情感体验.追求幸福是人的目的和权利.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幸福可以从个人生活幸福和职业生活幸福两个层面考察.作为个体的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个人生活幸福源自于对善好生活的追求.作为特殊群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职业生活幸福源自于对职业意义、理想和社会价值的追求.幸福是一种能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该尽力提高自己的审美情趣、人生境界、德性水平以及教育教学科研实践工作能力以实现人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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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思想政治理论 教师幸福 个人幸福 职业幸福 幸福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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