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纠纷要“三公”、“三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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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艳荣.处理纠纷要“三公”、“三心”[J].河北教育,2002(5):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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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艳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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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1993年师范毕业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充分认识到要想带好一个班集体,就要有处理好学生纠纷的能力。要做到“三公”与“三心”。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在一个班集体内,任何学生的地位和人格都是平等的,所以,班主任在处理纠纷时不可对一方有所偏袒,而对另一方寻机惩处。无论学生平时学习、纪律、交友、心理素质等情况如何,都应一视同仁。每一位学生的权益都应受到保护,每一位学生的责任都不应予以推脱。公正:学生求助班主任处理纠纷,最渴望的是一个公正的结果。班主任应心平气和、耐心细致地分析纠纷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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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生 纠纷 公平 公正 公开 细习 耐心 爱心 处理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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