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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之可行路径探析
引用本文:刘显鹏,张霄龙.“英语+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之可行路径探析[J].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12(10):149-151.
作者姓名:刘显鹏  张霄龙
作者单位:[1]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2]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湖北武汉430205 [3]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英语十法学”复合型人才,是指具有英语和法学两个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人才。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专业融合程度难以达标;课程设置较为僵化,学生的课程负担较重;老师和学生的精英意识仍未激活;培养目标有模糊化的倾向。完善“英语+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师资问题;开设《法学通论》、《外国法律概况》等综合课程;给每个学生配备一名法学院的导师,制定关于强制要求学生与导师见面的细则;修改培养目标,建立人才数据库和信息反馈机制。

关 键 词:英语+法学  复合型人才  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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