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由:1997年1月9日,广东省雷州市客路镇六梅管区某村村民方成、洪恩来、洪恩开、周珍四人到雷州市档案馆查阅本村土地清册时,乘管理员吴某不备,将其中的一页撕下,由方成在附近厕所内涂改,在方富春土地清册的一处空格中增填227.8亩土地,之后又偷偷插进原案卷。本村全部土地清册共85张,因该局复印机已坏,局长黄某便把档案带出外面复印,印完后已是晚上九点多了,便带回家,第二天才将档案交给吴涂改的档案,经过技术处理已回复一部分原貌,通过文字说明也使以后的利用者在查阅该卷档案时不致出错。对于这样一例特殊的擅自涂改档案案件,可适当地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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