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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条例》的影响及对策
引用本文:黄萍.《信息公开条例》的影响及对策[J].湖南档案,2010(2):22-24.
作者姓名:黄萍
作者单位:三明市机场建设管委会
摘    要:2008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家档案馆  《条例》  2008年  图书馆设置  公共图书馆  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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