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專利申請中申請人法人地位問題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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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離離,隋保明,周德東,吴冬,施平,陳纖,韋緯.對專利申請中申請人法人地位問題的思考[J].中国专利与商标,2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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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離離 隋保明 周德東 吴冬 施平 陳纖 韋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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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 審查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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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現行《審查指南》規定,本國申請人為單位時,需具備法人地位,否則不能申請專利。這就將一些依法成立並能對外承擔責任且在民事訴訟中擁有訴權的非法人組織排除在專利法的保護範圍之外,不利於鼓勵發明創造和成果轉化。本文對此作出了分析,並就《審查指南》的修改提出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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