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报道中的四个辩证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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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勇.法制报道中的四个辩证关系[J].青年记者,2003(3):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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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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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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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制报道同其他类型报道一样有新闻报道的共性,例如遵循真实性原则。但法制报道存在着自己的特殊性:法制报道姓“法”,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通过新闻手段加以传播,是对法制报道质的规定。只有弄清法制报道的特殊性,才能更好地体现新闻报道普遍性的原则,具体应处理好四个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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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报道 辩证关系 国家全局 专业性 生动性 群众性 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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