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保险王”被宣告取消新型专利权 《电子报》侵权纠纷案了犹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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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晓理.长沙“保险王”被宣告取消新型专利权 《电子报》侵权纠纷案了犹未了[J].新闻界,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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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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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轰动一时的长沙“保险王”官司似乎并未因法院终审判决而宣告结束。在该案中被判侵害原告名誉权的成都《电子报》因为不服法院判决,于1995年2月向中国专利局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保险王”新型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中国专利局复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复审后终于于今年五月作出了宣告“保险王”新型专利权无效的终局决定,从而为《电子报》向法院申诉改判提供了权威证据。1993年,《电子报》因公开批评和讨论长沙市环达科技有限公司“保险王”产品(一种市电过压和雷击保护器)宣传广告虚假和设计原理存在问题,被该公司状告侵害名誉权。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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