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素质刍议
引用本文:王宛,张红玲.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素质刍议[J].新闻爱好者,2004(11):56-56.
作者姓名:王宛  张红玲
作者单位: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
摘    要: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正义良知为宗旨,运用电视的多种手段,对某一法律事件或某类社会现象进行多侧面、立体式报道的一种信息传播形式。这就要求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要具备更高的素质。笔者就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从三方面谈一点粗浅的见解。主持人应

关 键 词:电视法制节目  主持人素质  立体式  信息传播  普及  侧面  弘扬  正义  宗旨  法律知识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