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至上的自然法理论——评洛克《政府论(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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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浩.自由至上的自然法理论——评洛克《政府论(下篇)》[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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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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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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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由思想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奠基人、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自然法理论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其不朽名篇<政府论(下篇)>中,洛克虽然没有专列章节探讨自由问题,但其自由思想作为其政治法律思想的精髓和核心却贯穿始终.在洛克那里,作为其理论基础的自然状态首先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然而,自然状态的不稳定性,又使得人们为了实现真正的自由从而选择政府这一组织形式,通过政府制定的法律扩大和保护自由;同时,政府本身的目标就是保障人身行动自由和财产支配自由;不仅如此,洛克对权力分立理论的论证,也是从保障人民自由的角度出发的.可以说,在洛克的<政府论(下篇)>中无不闪烁着自由思想的光芒,其自然法理论实际上就是自由至上的自然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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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约翰·洛克 自由 自然法 自然状态 政府起源 政府目的 权力分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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