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图书馆年"做好工作的几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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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葆森.关于开展"图书馆年"做好工作的几点意见[J].图书馆建设,2000(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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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葆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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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文化厅图书馆处,哈尔滨,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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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是新旧千年、新旧世纪的交替之年,是开创新局面的关键之年.省文化厅将2000年确定为"图书馆年",要求全省公共图书馆,响应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大兴勤奋学习之风"的号召,抓住机遇,扩大宣传,迅速发展事业.我们要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迎接"图书馆年",要加大工作力度,团结拼搏,善于创新,勇于奉献,圆满完成"图书馆年"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开创图书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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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图书馆年 公共图书馆 省图书馆 图书馆工作 |
文章编号: | 1004-325X(2000)04-0006-04 |
修稿时间: | 2000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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