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汉语公示语英译的规范性──以楚雄彝族自治州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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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炳龙,唐金萍.简论汉语公示语英译的规范性──以楚雄彝族自治州为例[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9):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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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炳龙 唐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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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楚雄师范学院,云南楚雄,6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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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云南省教育厅2009年科研究基金项目“汉语公示语英译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9Y0411,负责人:刘炳龙;成员:唐金萍,高霞,高建平,程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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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国内汉语公示语英译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以楚雄彝族自治州内的汉语公示语英译现状为例,提出需要从法规制度、管理部门和职责、英译标准和翻译人员资质四个方面进行系统规范,才能有效解决汉语公示语英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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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示语 现状 英译 规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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