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性:文化产业文本的本质属性——以《印象·刘三姐》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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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滕志朋,陈贻琳.精神性:文化产业文本的本质属性——以《印象·刘三姐》为例[J].宜春学院学报,201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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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滕志朋 陈贻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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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财经学院文化与传播系,广西,南宁53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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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西教育厅科研立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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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化产业文本的定性问题关系到文化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文化产业是文化的产业化或产业化了的文化,其文本不论从生产还是消费角度看,都属于精神产品,精神性是其本质属性.<印象·刘三姐>的成功为文化产业文本精神属性作了充分的注释.要提升中国文化产业的品质.强化产业文本的精神属性,必须在指导思想上摒弃唯经济至上的观念,在实践上弱化模仿复制,鼓励原创精品,把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作为文本表述和弘扬的精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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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产业文本 精神性 《印象·刘三姐》 中国传统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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