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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适用于犯罪官员的资格刑
引用本文:魏殿金.宋代适用于犯罪官员的资格刑[J].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19(3):83-88,96.
作者姓名:魏殿金
作者单位:南京经济学院法律系,江苏南京210003
摘    要:宋代承唐律之制又有损益,针对官员这一特殊社会身份的犯罪者,设置了多种资格刑,以补充“五刑”。其刑罚有除名,免官,免所居官,展磨勘,降名次,勒停,冲替,差替,追官,降官等,对官,职,差遣,阶,勋,爵诸方面均有涉及。

关 键 词:宋代  官员犯罪  附加适用  资格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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