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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性地位
引用本文:周丹丹,王倩.突出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性地位[J].现代中小学教育,2011(12):5-7.
作者姓名:周丹丹  王倩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庆北碚,400715
摘    要:在当前的家校合作中,大多数学校采取的是学校主导下家长参与的教育模式,家长在与教师沟通、与学校沟通中扮演被动、次要、从属的角色。而现代家校合作中,强调家庭与学校的平等地位,鼓励家长在家校合作中发挥师生关系的协调者、学生学习的支持者、家长角色的学习者、学校活动的参与者的角色。家长应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家校合作中的重要作用,与学校教育一起为孩子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学校也应认识到家长的主体性地位,强调教师与家长平等,协助家长发掘家庭教育中的优势因素。

关 键 词:家校合作  主体性地位  学校  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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