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性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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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丹丹,王倩.突出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主体性地位[J].现代中小学教育,2011(1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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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丹丹 王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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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庆北碚,4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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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前的家校合作中,大多数学校采取的是学校主导下家长参与的教育模式,家长在与教师沟通、与学校沟通中扮演被动、次要、从属的角色。而现代家校合作中,强调家庭与学校的平等地位,鼓励家长在家校合作中发挥师生关系的协调者、学生学习的支持者、家长角色的学习者、学校活动的参与者的角色。家长应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家校合作中的重要作用,与学校教育一起为孩子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学校也应认识到家长的主体性地位,强调教师与家长平等,协助家长发掘家庭教育中的优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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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校合作 主体性地位 学校 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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