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成人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 ,由学校组织实施 ,并接受体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应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管理、指导、检查学校体育工作。第四条教育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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