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包头市退耕还林的生态意义及退耕地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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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玲俐,杨永明,等.论包头市退耕还林的生态意义及退耕地开发利用[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0(6):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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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玲俐 杨永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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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包头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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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地是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及森林景观的重要载体,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条件,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使森林植被受到严重破坏,加速了我市山区、丘陵区及广阔草原荒漠化进程,如不加以治理必然会造成“沙进人退”丧失人类生存空间。自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退耕还林(草)有关政策:指出了“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个体承包、以粮代赈”。我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启动了退耕还林(草)的试点试范工程。开发利用坡耕地植树种草、改善生态环境,同时种植了山杏、沙棘、果树、优良牧草等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树种(草)并进行产品的深加工,增加当地农牧民收入。将生态建设与当地农牧民脱贫致富达小康结合起来,是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思路。本文对退耕还林的生态意义及对退耕地的开发利用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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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退耕还林 包头市 退耕地 开发利用 生态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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