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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剥夺政治权利与缓刑
引用本文:李文杰.关于剥夺政治权利与缓刑[J].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87(1):32-33.
作者姓名:李文杰
摘    要: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缓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刑罚制度。依我国现行刑法,剥夺政治权利与缓刑是没有关系的。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适用缓刑。

关 键 词:权利  政治  犯罪分子  有期徒刑  刑法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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