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与唐中宗的三教共存与伟先道后政策──唐代三教并行政策形成的第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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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寇养厚.武则天与唐中宗的三教共存与伟先道后政策──唐代三教并行政策形成的第二阶段[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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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寇养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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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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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武则天佛教居先政策的具体表现是大规模翻译佛经,对许多著名高僧给以礼遇,有种种佞佛举动。在佛教居先之同时,武则天又给道教以合法地位,让它与佛教共存。之所以主张佛教居先,一是为了表示对李唐王朝的彻底否定,二是为了对佛教徒在以周代唐过程中的功绩表示回报,三是与武则天个人的佛教信仰及身世经历有关。给道教以合法地位,则是由宗教的性质及其对统治阶级的作用所决定的。唐中宗重新即位伊始,虽曾倡言中兴,有意抬高道教的地位,但不久又改变初衷,继承武则天宗教政策。中宗在佛教居先政策的同时,也给道教以合法地位,让它与佛教共存,则是由唐代君主(武则天除外)都攀附道祖老子为其始祖这个根本原因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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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武则天 唐中宗 佛教 道教 佛先道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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