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提高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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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蕊.略论提高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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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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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理工学院经济贸易系 陕西汉中7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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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社会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必然要求。提高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基本途径是:正确处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正确处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诚信友爱的社会;正确处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正确处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正确处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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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执政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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