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规则法治化的积极效能与路径选择——以CUBA北大VS中国矿大争议事件为切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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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翔,王子晟.体育规则法治化的积极效能与路径选择——以CUBA北大VS中国矿大争议事件为切入点[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22,36(5):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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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翔 王子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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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 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西安 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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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陕西省法学会2021年度一般项目“公民体育运动信息权的法律保护研究”阶段性成果(2021ND684);2021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项目“我国身体障碍人士体育权益法律保障研究”阶段性成果(21JK0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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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2021年6月5日CUBA北京大学对阵中国矿业大学比赛争议的分析,引出对体育规则法治化问题的思考。认为体育规则作为体育领域的重要社会规范,对规范体育参与者行为、引导体育参与者及公众的道德观念、促进经济发展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体育规则法治化则有利于形成更加完备的体育规则,提升体育规则权威性,并能促进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协同发展。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应通过法治基础上的体育自治指导体育规则设立,要明确体育规则冲突的法治化解决原则,以及通过充实体育法律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等方式,来推进体育规则法治化,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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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体育规则 法律 体育法治 体育自治 规则冲突 政府职能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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