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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体育公共服务中政府的服务职能
引用本文:孙国友,刘昉.论体育公共服务中政府的服务职能[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4(3).
作者姓名:孙国友  刘昉
作者单位:南京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南京市溧水区体育局;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ATY001);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基金资助项目(苏政办发〔2011〕6号)
摘    要:作为公共服务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公共服务备受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向社会提供体育公共服务是不断促进群众身体健康、满足其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的重要路径。随着体育公共服务主体的日益多元化、社会化,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中能否扮演好自身的角色,直接影响到体育公共服务的质量。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分析工具,在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内涵和社会背景展开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政府不应继续以领导者的身份行使权力,政府职能应该由"掌舵"转变为"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保障职能、扩展职能、组织职能和协调职能等。政府唯有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以服务者的姿态向社会提供更加科学、更加人本的体育公共服务,才能真正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

关 键 词:体育公共服务  政府职能  服务职能  职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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