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视角中的行政权监督——议行政主体的行政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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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正华.法律责任视角中的行政权监督——议行政主体的行政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J].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1):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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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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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杨正华(贵阳学院法律系,贵州,贵阳,55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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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权是国家权力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对公民权利进行保护的同时,也对公民权利存在着巨大的威胁。通过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分析,提出建议修改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在赔偿范围上,不仅赔偿物质损失,也应赔偿精神损失,不仅赔偿直接损失,也应赔偿间接损失。尽快完善赔偿程序,最好能直接立一部行政赔偿程序法,以便进一步完善对行政权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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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 行政赔偿 刑事责任 |
文章编号: | 1673-6133(2008)01-0074-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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