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环境犯罪规制的系统化完善——以建构企业环境合规计划为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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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源.论企业环境犯罪规制的系统化完善——以建构企业环境合规计划为重点[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21,34(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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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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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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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法学会2017 年部级法学青年调研项目"公司机会法律问题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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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环境犯罪不同于自然人环境犯罪,具有模式化发展、损失严重化、因果关系复杂化等特点.目前我国对于企业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体系存在刑罚种类过于单一、刑罚过轻、加害主体难识别、因果关系难确定等突出问题.为实现企业环境犯罪的系统化改革,刑法相关规定需有针对性地增设资格刑与其他非刑罚措施、增设"阶梯式"罚金刑及提高罚金刑幅度、明确企业主体的判断标准并引入"疫学因果关系"证明标准.同时,还应结合当前企业行为规制领域的新兴趋势,以企业合规为规制手段,以期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环境合规计划,最终实现对于企业环境犯罪风险的事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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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环境犯罪 刑法 企业环境合规计划 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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