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危险犯中的危险及其判断 |
| |
引用本文: | 王玉博.论危险犯中的危险及其判断[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4):100-105,112. |
| |
作者姓名: | 王玉博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 |
摘 要: | 危险犯的核心概念"危险"应当是一种行为的危险,但这种行为的危险本质属性为结果。在此意义上,"危险"是指危害行为对法益造成的某种危险结果 ,并与未遂犯这一代表实害犯中的危险有所不同。危险判断应当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基础,以"科学标准说与一般人标准说相结合"为基准,以不被允许的危险作为判断标准,进行综合判断。具体危险与抽象危险判断应当区别对待,并且但书对抽象危险的认定具有指导意义。
|
关 键 词: | 危险 危险犯 未遂犯 危险判断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