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篮球裁判员在场上对“有利无利”原则的应用——谈裁判员的执法技巧 |
| |
引用本文: | 孙斐.论篮球裁判员在场上对“有利无利”原则的应用——谈裁判员的执法技巧[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0,15(2):78-79. |
| |
作者姓名: | 孙斐 |
| |
作者单位: | 太原师范学院,030000 |
| |
摘 要: | 章揭示了阻碍我国蓝球运动水平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运动更的作风软弱,时抗性差,不敢有象欧美强队那样的身体接触.有身体接触不一定就构成犯规,这要看他是否时对方造成不利,执法根据比赛的气氛和具体情况,有意识地“放过”和“判罚”能增强簋球比赛魅力,促进蓝球运动健康发展.
|
关 键 词: | 篮球裁判员 执法技巧 应用 在场 身体接触 运动水平 健康发展 蓝球运动 执法者 有意识 比赛 犯规 判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