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怒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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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练碧贞,张晓宾
,勤飞.制怒十法[J].中国学校体育,19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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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练碧贞 张晓宾 勤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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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体育大学 1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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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发怒是七情致病因素之一,内经云“阳气者,大怒则形气(气血)绝,而血菀(郁积)于上,使人薄厥(昏迷)”。意指:在大怒这种瞬时发生的不良情绪影响下,人身的阳气就会迅速往上冲,阳气上升则血液上行,气血逆乱经络阻滞,血积上部,发生昏迷,伤及形神。中医还认为:“怒伤肝”,是说一个人若大怒不止、肝气上逆,血则随气而上溢,从而出现面红耳赤,气逆,吐血,呕血,严重者导致死亡。在我国古代不乏这种事例,如《三国演义》中诸葛亮三气周瑜,使周瑜身亡,《岳飞传》中金兀术被牛皋骑在裆下暴怒而死。都是由于大怒不止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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