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星三代”乔丹VS奥尼尔VS詹姆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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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招义
,杨国伟.NBA“星三代”乔丹VS奥尼尔VS詹姆斯[J].体育博览,2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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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招义 杨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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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4年接任NBA理事长职务后,斯特恩的目标很明确:职业篮球是一桩生意,必须赚钱才能玩下去。而为了达到这个目标,NBA必须首先成为质量高,形象好的信得过产品。斯特恩的创举是将NBA大牌明星包装起来推向市场。如果说乔丹是第一代造星运动的杰作,那么奥尼尔和詹斯则是第二代和第三代的当红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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