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加大对行贿罪的惩罚及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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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焦守林.再论加大对行贿罪的惩罚及立法完善[J].中国科技信息,2005(13):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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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守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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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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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贿是引发受贿犯罪的温床,理应受到严惩。但是今年来,在司法实践上对行贿犯罪、受贿犯罪的打击存在着不对等的现象,理论上也存在重受贿轻行贿犯罪研究的倾向。针对此现象笔者曾撰文发表过一孔之见1]。本文在对行贿受贿打击不对等不合理现象分析的基础上,试图再对行贿罪在理论上的立法缺陷及完善问题做进一步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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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贿罪 立法缺陷 财物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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