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应如何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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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晓霞.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应如何赔偿[J].知识窗,2002(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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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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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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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日下午,小学生刘某和陈某(都为8岁)在路上玩耍,看见精神病人余某在路边玩石头,刘某和陈某便走上前去取笑、戏弄余某.余某被惹恼了,开始追打刘某和陈某.刘某和陈某一边跑,一边捡地上的石块向余某抛去,其中一块石头击中了余某的眼睛.余某被家人送进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余某的监护人找到刘某和陈某的家长,要求他们共同赔偿这2000多元.但刘某和陈某的家长都纷纷否认自己的孩子击中了余某,拒绝作出赔偿.无奈之下,余某的监护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和陈某的家长赔偿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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