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历史课进行《文物保护法》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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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封五昌,乔潮.结合历史课进行《文物保护法》教育[J].历史教学问题,19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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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封五昌 乔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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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祖国境内丰富的历史文物,是长期以来生活在祖国辽阔土地上聪明、勤劳、勇敢的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遗存,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无可替代的实物见证,它不仅可以说明历史,而且可以证实历史,补充历史,它能帮助人民认识自己的历史和创造力量,提高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启发人们的聪明智慧,激发人民的爱国热情和革命精神,从而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团结各族人民的强大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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