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正确运用《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
引用本文:王钰.正确运用《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1(3):11-13.
作者姓名:王钰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校,新疆乌鲁木齐,830001
摘    要: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用人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将赔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约两次之后再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不给买社保就得赔偿。《劳动合同法》明确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规范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限定了违约金条款的适用,适当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成本。

关 键 词:《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  劳动者  劳动关系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