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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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曼.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J].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5(2):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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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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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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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缓和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一种有效手段,因此正日益得到更多国家的关注,有关的国际公约也对此作了规定。我国至今仍没有规定“不方便法院原则”,但在实践中已出现了相关的案例。为了妥善处理管辖权的国际冲突,维护司法公正,减轻当事人和法院的负担,建议我国对“不方便法院原则”予以具体规定,以更好地体现国际礼让与协作精神,为我国的对外开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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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方便法院原则” 管辖权 司法公正 国际民事诉讼 国际民商事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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