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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引用本文:肖曼.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J].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5(2):51-53.
作者姓名:肖曼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摘    要:“不方便法院原则”是缓和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一种有效手段,因此正日益得到更多国家的关注,有关的国际公约也对此作了规定。我国至今仍没有规定“不方便法院原则”,但在实践中已出现了相关的案例。为了妥善处理管辖权的国际冲突,维护司法公正,减轻当事人和法院的负担,建议我国对“不方便法院原则”予以具体规定,以更好地体现国际礼让与协作精神,为我国的对外开放服务。

关 键 词:“不方便法院原则”  管辖权  司法公正  国际民事诉讼  国际民商事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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