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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幼儿教育中学生“爱”意识的培养
引用本文:丁凤霞.浅谈幼儿教育中学生“爱”意识的培养[J].教育前沿(综合版),2015(3).
作者姓名:丁凤霞
作者单位:高邮市送桥镇送桥幼儿园 江苏高邮 225600
摘    要:古人曾说过:“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可见教育孩子是多么重大的一件事情。
  高尔基说过:“谁不爱孩子,孩子就不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孩子”。师爱是人间任何一种爱都无法比拟的,因为这种爱是一种不记回报的、无私的、广泛的、没有血缘关系的爱,它是无比神圣的,比渊博的知识更重要。能够得到教师的关爱,是每个孩子最起码的心理需求,师爱对幼儿来说是一种良好的道德感化和心灵熏陶,更是一种鞭策和激励,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进步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我们面对的是3-6岁的孩子,他们像刚出土的嫩苗需要我们的爱护似春阳般的去熏陶,这对正处于个性和道德品质形成的萌芽时期的幼儿来说,是进行良好品德教育的最佳途径。由此看来对幼儿的品德教育应该让幼儿在生活和各项活动中时时感受爱,认识爱,学会爱。因此,我认为幼儿的品德教育。爱,是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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