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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家邦”
引用本文:何欢兰.质疑“家邦”[J].语文教学之友,2004(10):34-35.
作者姓名:何欢兰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师范学院
摘    要:课文《齐桓晋文之事》中将“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注释为:“见《诗经&;#183;大雅&;#183;思齐》。给自己的妻子作榜样,推广到兄弟,进而治理好一家一国。刑,通‘型’,作榜样。寡妻,正妻。御,治理。”很明显,编者把这里的“家”理解为“家庭”。

关 键 词:《齐桓晋文之事》  “家邦”  中学  语文  课本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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