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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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长友.论我国中小企业的社会责任[J].绥化学院学报,2004,24(3):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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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长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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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首大学,湖南吉首,4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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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世纪中叶以来,关于企业的性质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成为社会实践工作者和学术界的争论焦点和热点。但关于其社会责任的概念,迄今为止,法学界却无统一界说。通说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牟取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早在欧美等国家,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概念主要是针对作为企业的公司,特别是大型股份有限公司权利的膨胀以及由此所产生的道德风险(Moral Hazard)等现实情况而形成的,故企业的社会责任在这些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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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中小型企业 社会责任 立法 |
修稿时间: | 2004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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