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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机构在数据挖掘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作者单位:;1.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金融机构利用数据挖掘获取具有经济价值的信息,会产生消费者收益被剥夺、个人隐私权被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等个人信息安全隐患,导致数据流通秩序的破坏。金融消费者的信息保护是数据利用的基础,而数据利用与流转是数据经济乃至金融机构的"血液",两者均不可偏废。保护义务的构建,需要完善数据交易市场的数据相关权属,共享数据挖掘成果;健全数据挖掘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是否"加密并无法还原"为标准,设置不同的数据处理规则,最终达到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利用流转之间的平衡。

关 键 词:金融机构  数据挖掘  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数据  数据加密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 Duty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Data Min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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