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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案例教学法批判
引用本文:宋贻强.中国法学案例教学法批判[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4(9):51-53.
作者姓名:宋贻强
作者单位:安徽工业大学 文法学院,安徽 马鞍山,243032
摘    要:案例教学法被引入我国法学教学已有十余年,但丝毫没有缓解法学毕业生法律实务技能差的难题。究其原因,乃是案例教学法并不适合我国法学院校的法学教育。只有践行真正的法律实践教学,才能切实提高我国法学毕业生的法律实务技能。

关 键 词:法学  案例教学  批判  法律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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