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案例教学法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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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贻强.中国法学案例教学法批判[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4(9):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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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贻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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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工业大学 文法学院,安徽 马鞍山,24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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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教学法被引入我国法学教学已有十余年,但丝毫没有缓解法学毕业生法律实务技能差的难题。究其原因,乃是案例教学法并不适合我国法学院校的法学教育。只有践行真正的法律实践教学,才能切实提高我国法学毕业生的法律实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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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 案例教学 批判 法律实践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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