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趣味案例四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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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明,潘竟孝.法律知识趣味案例四则[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2(29):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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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明 潘竟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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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民勤县第六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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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将在世母亲公证死亡的公务员为何败诉某机关公务员刘某,多年前出资在抚州市区二仙桥附近为父母建了一栋4层小楼,房产证上写的是其父亲的名字。不久,其父病故。刘某为独霸房屋继承权,在自己的母亲还健在的情况下,来到临川区公证处(现文昌公证处),用兄弟姐妹的假签名,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书》,上面注明"父母死亡时遗留的房产,兄弟姐妹均自愿放弃对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应由刘某一人继承。"随后,依据这份《继承权公证书》,抚州市房产管理局为刘某办理了房产过户行政登记。刘某的兄弟姐妹一直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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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继承权公证 案例 兄弟姐妹 公证处 建筑物 物业公司 抚州市 广告牌 房屋 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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