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恩对空想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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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义成,王雷.马恩对空想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改造[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1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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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义成 王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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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社科院哲学研究所!71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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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恩格斯对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人权”口号以及它所包括的“自由”、“平等”和“民主”等等,在批判中予以适当地肯定,在肯定中加以科学的改造。真正的自由不过是巨大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共产主义的实现。平等是相对的,“无产阶级平等的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民主总是和专政同存,“只有共产主义才能提供真正完备的民主制”,“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民主将变成习惯,消亡下去”。平等、民主和自由,不能等同视之。平等是相对的,民主要消亡,只有“自由”的本性决定了它只能属于共产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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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主义 空想社会主义 自由 平等 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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