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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最高法院驳回《国家学费禁令》
引用本文:翟俊卿.德国最高法院驳回《国家学费禁令》[J].世界教育信息,2005(8):58-58.
作者姓名:翟俊卿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摘    要:上周,德国最高法院对联邦政府2002年颁布的学费禁令作出裁决.判定此禁令违反了宪法。设在卡尔斯鲁厄的联邦宪法法庭支持要求撤销禁令的6个州,认为该禁令违反了战后德国的宪法。德国宪法规定.全德16个州对各自的教育拥有管理权.联邦政府不能直接干涉。

关 键 词:德国  最高法院  联邦政府  2002年  《国家学费禁令》  宪法  教育管理权  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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